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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须知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3-13 点击:

一、文明读者须知
为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学习环境,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的安全,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:
1、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;有馆际互借关系者凭馆际借书证入馆;校外其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,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入馆。
2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,请使用礼貌语言,如“老师”、“您好”。讲文明,注意衣履整洁,穿背心、拖鞋者谢绝入馆。
3、保持馆内安静、整洁,请勿在馆内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、果壳、大声喧哗、用书包抢占座位等。
4、爱护公物,不得随意损坏馆内一切设施。对书刊资料请勿折叠、涂改、批划、裁剪、撕页、偷拿.
5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内的有关规章制度,在发生违章、违纪情况时应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的照章处理。
6、私人携带的物品(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)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,不得带入开架阅览室或书库.
7、馆内所藏书刊实行开架阅览,每人每次限取一册(请用代书板及时插入所取书刊的位置),阅后按原号归架,请勿乱放。
8、读者经过书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
9、拨打或接听手机,请移至阅览室外进行,通话声音尽量放低。
10、为确保图书馆安全,请勿在馆内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二、读者借阅须知
1、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点,并换取代书板和号码牌;
2、在阅读区与书(刊)库区已隔开的借阅点,读者可携带书或书包进入,否则,只能携带讲义和笔记;
3、 不得空占座位,若读者将物品放置座位,离开座位后一小时内未返回者,视为违规占位,根据违规次数,扣证3-15天;
4、 入书库选书,须使用代书板,查阅移动后的图书请放回原位;
5、 各借阅点的借阅书刊都有数量限制和借期约定,务必按时归还,否则,普通外借图书(基本书库)逾期一天交逾期款0.10元,有预约记录的图书不能续借;
6、 逾期通知单(仅发至教师)仅作为提醒之用,逾期之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;
7、 收到催书通知单(针对未到期且教学科研急用之图书)后,读者应在五日内归还,否则,视同逾期;
8、借出书刊复印,须于当班归还;
9 爱护书刊,不污损、撕割、丢失、偷窃书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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